当晚,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区分局回应此事称,当日15时许,天心公安分局金盆岭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,其在芙蓉南路“现代空间”被狗咬伤。民警赶至现场处置,发现报警人冷某(男,66岁)膝盖被狗咬伤,市民朱某(男,23岁)也遭到狗攻击,衣服被咬破。因民警未配备麻醉枪,且短时间未找到狗主人,手枪射击又容易跳弹伤人,为防止该狗伤害更多行人,民警遂用木棍对狗进行扑杀。
长沙市公安局官方微博今日通报称,1月6日,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依法对周某新(男,24岁,长沙雨花区人)等两名违法行为人,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。
《最高检废止部分司法解释 具体文件目录在这里》鉴于该事件并未造成交通事故,祁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调查期间积极配合,文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以教育为主,警示广大司机不要再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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